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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進展情況匯報
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進展情況匯報
一、指導思想
以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第二批中央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國發(fā)[2005]4號和財政部企業(yè)司中央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動態(tài)等文件為政策依據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國資委確定的“三個階段,六個步驟”的總體要求,各企業(yè)及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領導小組下屬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,認真核實移交單位機構、人員、資產和經費收支情況,合理運用中央政策,爭取中央財政補助基數,為簽署移交協議,辦理移交手續(xù),圓滿完成移交工作鋪平道路。
二、工作安排
我市第二批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要求與全省分離工作同步,總體上分為三個階段,六個步驟。即:
第一階段為核對確認階段。主要任務是我市第二批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企業(yè)核對并確認移交單位、人員、資產及經費收支情況,向省財政廳上報基礎數據。這一階段共分為四個步驟:
第一步,建立辦事機構,制定工作方案。
第二步,廣泛宣傳動員,組織人員培訓。
第三步,詳細調查摸底,具體組織測算。
第四步,認真核對協商,上報基礎數據。
第二階段為簽署移交協議階段。主要任務是省財政廳對我市上報的基礎數據進行審核,并上報財政部進行審核確認后,正式簽署移交協議要求八月底完成。
第五步, 簽署移交協議,申報批復文件。
第三階段為辦理移交階段。主要任務是辦理具體移交手續(xù),并將我市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效果、主要做法和體會等情況進行書面總結,并報上級備案。
第六步,辦理移交手續(xù),開展工作總結。
三、人員和機構
中央在###企業(yè)有##、##、##、##共四戶企業(yè)。移交機構#個,其中:中小學#所,公安機構#個,移交人員包括##年在職人員、離退休人員及##年新增人員。
四、工作進度
我市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于#月##日啟動以來,由市財政局、國資委、人事局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編辦等部門抽調##人,組成工作專班。按照中央在###企業(yè)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方案的安排,深入企業(yè)調查摸底,截至#月初,第一階段與企業(yè)進行數據核對、確認,測算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基數的工作已順利結束。目前正在積極穩(wěn)妥地向第三階段推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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