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相關推薦
學院黨總支工作條例
學院黨總支工作條例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善黨總支對學院工作的領導,促進我學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;鶎咏M織工作條例》,結合我院實際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黨總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,以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"三個代表"重要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執(zhí)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。
第三條 黨總支是學院的政治核心,與學院行政領導,共同負責貫徹執(zhí)行學校黨委和行政的各項決定和決議。以主要精力加強黨的建設,增強凝聚力,創(chuàng)造良好的軟環(huán)境;做好教職工、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,特別是要做好以學術骨干、教學骨干為主體的知識分子工作,支持學院行政負責人,按規(guī)定充分行使職權。
第四條 黨總支的主要職責是:
1.保證、監(jiān)督黨和國家的方針、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在本學院的貫徹執(zhí)行。
2.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學院教學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。支持本學院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,與行政部門一起共同完成學校分解到本學院的工作目標。
3.加強黨的思想、組織、作風建設,具體指導黨支部和組織員的工作。
4.領導本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,做好知識分子工作,增強黨的凝聚力、戰(zhàn)斗力。
5.做好本學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,以及向校黨委推薦干部的工作。
6.做好學生工作,領導本學院工會、共青團、學生會等群眾組織。
7.做好本單位的發(fā)展黨員工作及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第五條 黨總支的設置
1.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,一般任期三年。
2.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5至7人組成。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成員應有3年以上黨齡,具有一定的黨務工作經驗。
第六條 制度和方法
1.黨總支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,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,凡屬本學院重大問題,必須經黨總支委員會集體討論,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決議。
2.黨總支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,研究決定本學院黨的工作的重要問題。會議的主要議題是:
1) 討論貫徹執(zhí)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學校黨委的重要工作部署。
2) 研究黨總支年度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。
3) 研究黨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及群眾思想政治工作。
4) 審查審批發(fā)展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工作。
5) 開展創(chuàng)建先進黨支部,評選優(yōu)秀黨員活動。
6) 研究學生工作。
3.黨總支對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,接受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的審查和監(jiān)督。
4.黨總支委員會應是政治上堅定、熟悉業(yè)務、勤政廉潔、團結合作、求真務實、開拓進取、聯(lián)系群眾的領導集體;應由黨性強、政治堅定、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的同志組成。黨總支書記應由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經驗,黨性強,作風正,敢于堅持原則,能正確執(zhí)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,善于團結同志,具有一定的組織協(xié)調能力,熟悉教學、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同志擔任。
5.黨總支委員要經常深入到教學、科研和教職工、學生中去,幫助支部開展工作,建立聯(lián)系點,搞好調查研究,聽取群眾意見,關心群眾生活,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各個領域。
6.加強請示匯報制度。黨總支必須定期向黨委請示匯報工作。如遇重要情況,及時向黨委報告。屬于黨總支職權范圍內的工作,要敢于負責,認真解決。
7.嚴格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。除按期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和黨內活動外,黨總支委員應參加黨總支每半年召開一次的民主生活會,交流思想和工作情況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;做好干部年度考核或民主評議工作。召開民主生活會要事先通知紀委、組織部派人參加,并將會議記錄及時報組織部。
8.黨總支委員會成員要注意加強自身的學習,解放思想,更新觀念,創(chuàng)新、加強和改進黨的工作。
外國語學院黨總支
2011年10月
【學院黨總支工作條例】相關文章:
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07-17
醫(yī)院黨總支上半年工作總結09-11
醫(yī)學院學院求職信06-21
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》學習心得體會06-18
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:圍繞三個著力,提升巡察政治成效07-17
黃山學院軍訓心得06-13
學院辭職報告03-13
學院工作計劃03-29
法學院口號12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