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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原因及預防對策
近幾年來,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趨勢。以我縣檢察院為例,1998年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交通、肇事案件占全年受理總數(shù)的11.5%,1999年受理該類案件13件,占受理總數(shù)的13%。今年l至6月份又受理4件,占受理數(shù)的25%。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,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,影響了社會穩(wěn)定。一、交通肇事案件增多的原因
(一)交通運輸工具激增,交通流量增大,道路交通運輸壓力增大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作為生活質量標志之一的交通工具數(shù)量猛增。我縣309國道以其獨特的地理位置,成為市晉煤外運的主要通道之一。然而近年來,該路段交通擁堵現(xiàn)象十分嚴重。309國道日平均交通流量達到了4000多輛次,高峰時可達5000多輛次以上,道路運輸壓力增大。因此,造成了交通擁擠、堵塞加重、事故隱患增多。
(二)部分機動車輛駕駛員法制觀念淡薄,駕駛技術低劣
隨著車輛的增多,駕駛人員也相應增多,但有一些駕駛員沒經(jīng)過正規(guī)的培訓,就駕車上路行駛,因操作失誤而造成交通事故。也有一些駕駛員雖持有合格的駕駛執(zhí)照,但交通安全意識不強,法制觀念淡薄,視國家財產(chǎn)、人民生命為兒戲,酒后駕車、超速行駛等違章行為加大交通事故的發(fā)案率。以2000年為例,在批捕的交通肇事案件中,其中酒后駕車就有二起,占到25%。還有一些駕駛人員行車不講交通道德,駕駛作風惡劣,違章超速行駛,強行超車,會車,造成重大交通事故。2001年12月30日,祁縣東觀的程某駕車行至309國道黎城境內(nèi)時,由于路彎速快,將對面會車的一輛摩托車和一輛吉普車撞壞,致摩托車上的夫妻兩口血染黃土,命喪黃泉。
(三)駕駛非機動車者及行人安全防范觀念淡薄,自我保護意識較差
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肇事者不僅僅是機動車駕駛員,由駕駛非機動車者及行人造成的交通肇事在交通事故總數(shù)中也占有相當比例。這些人員安全防范觀念比較淡薄,對事故的發(fā)生往往抱有僥幸心理。如我縣趙店橋一小學放學后,一位小學生在沒有大人的監(jiān)護下,對過往車輛熟視無睹,橫穿馬路時被車輛撞倒,造成交通事故。
二、預防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對策
道路交通事故危害后果嚴重,社會影響大,善后處理難,針對這類案件大幅度增長的趨勢,筆者提出如下建議:
(一)加大培訓教育力度,提高駕駛員素質
隨著我國加入WTO,私人轎車的不斷增長,決定了我國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(nèi),機動車駕駛員仍然會作為一種專業(yè)技術或專門的職業(yè)存在,所以,我們?nèi)詰凑展膊坑嘘P指示,認真辦好駕駛員培訓學校。同時,有關主管機關要切實加強管理,嚴把發(fā)放駕駛執(zhí)照關口,對未經(jīng)駕駛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絕不發(fā)放駕駛證,一經(jīng)查出無證駕駛者予以嚴懲。公安交警部門還應定期舉辦駕駛人員學習班,以案釋法,不但向其講授交通法規(guī)、安全行車規(guī)程等知識,還要對其進行交通道德規(guī)范的教育,由路面上的被動管理轉入到深入基層單位和有關部門,作深入細致的宣傳教育工作。以促使其成為重安全、講文明的駕駛員。
(二)加大教育處罰力度,增強所有交通參與主體的安全意識
公安、交通部門要充分利、用宣傳欄、報紙、電臺、電視臺等宣傳陣地,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,對全民進行安全學識交通規(guī)則的宣傳教育。同時,深入到教育部門,在幼兒園和各類學校開設交通安全課,聯(lián)合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。增強所有交通參與主體的交通安全意識,提高其道德意識,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(guī),形成人人遵章守紀、個個重視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,從根本上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作為交通管理部門,應當研究好交通法規(guī),運用好交通法規(guī),公開公平公正地處罰交通違章行為,并且按照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和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的有關規(guī)定,加大對肇事司機的處罰力度,該吊銷駕駛證吊銷駕駛證,該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。讓違章者明明白白,心服口服,達到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目的,
(三)公安、交通部門要根據(jù)形勢的發(fā)展變化,不斷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,,提高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的能力。
首先,公安、交通部門要要充分發(fā)揮職能作用,堅持科學管理、依法從嚴管理,變勤務管理為強化道路交通管理。以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其次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道路熟,情況熟的優(yōu)勢,積極調查本地區(qū)危路險段和事故多發(fā)點情況,摸清底數(shù),認真研究制定對策,并及時主動向黨委、政府匯報,向有關部門反映,向交通公路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,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治改造計劃。
第三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開動腦筋,多想辦法,完善道路安全設施,特別是在危路險段、事故多發(fā)地點增設警示標志,加強路檢路查,使公路上沒有病車行駛、不合格駕駛員不能上路,努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047600 山西省黎城縣人民檢察院
撰稿人:馮 強 趙 偉
聯(lián)系電話:0355-6564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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